关于重新酝酿推荐中国共产党国家开放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

校内各党支部、出版传媒集团党总支、离退休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精神,按照教育部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同意延迟召开国家开放大学党委第一次代表大会等事项的批复》(教机党委〔2019〕96号)要求,以及学校党代会各项筹备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重新酝酿推荐中国共产党国家开放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委会的组成原则

   根据教育部直属机关党委的批复,我校党委会设委员9名,提名候选人11名,差额2名;纪委会设委员7名,提名候选人9名,差额2名。新一届党委会中设书记1名、常务副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一名为纪委书记);新一届纪委会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提名两委会委员候选人应考虑结构合理和不同岗位的代表性,有利于两委会工作。在党委委员中,除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外,应考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部门党员负责同志,还应考虑女同志、少数民族同志等。除纪委书记外,提名党委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原则上不交叉。

    二、两委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我校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须是具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有3年以上党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表现优异。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热爱国家开放大学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恪尽职守。

   4.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高群众公认度。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5.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敢抓敢管,成效显著。

    三、两委会委员候选人产生的主要程序

   两委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要充分发扬民主,提名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具体安排如下:

   1.以党支部、党总支为单位,按照不超过规定的候选人名额,组织党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酝酿提名。提名人数不得超过两委会委员候选人数(党委委员不超过11人,纪委委员不超过9人)。各党支部、党总支于10月15日前,将两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名单报大会筹备工作组织组。

   2.学校党委根据各党支部、党总支酝酿提名情况,研究提出两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委委员不超过14人,纪委委员不超过11人),并将初步人选名单提交给各党支部、党总支进一步听取党员意见。

   3.各党支部、党总支在支委和拟出席党代会代表的范围内征求意见,研究提出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人选名单(党委委员不超过11人,纪委委员不超过9人),并于10月17日中午12点前报大会筹备工作组织组。

   4.学校党委在各党支部、党总支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两委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大会筹备工作组织组负责组织对两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学校党委将两委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考察情况报教育部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审查批复。

   各党支部、党总支要加强组织,切实做好酝酿推荐工作。要使党员明确两委会委员的构成原则、基本条件和酝酿推荐程序。提名要从学校全局和党的工作需要出发。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听取党员意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大会筹备工作组织组沟通。注意时间期限,不要因为局部影响整体进程。

  

                                      国家开放大学党委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