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酝酿推荐国家开放大学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校办企业分工会(工会小组):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国家开放大学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原则

       根据教育部直属机关工会的批复,国家开放大学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1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3名,女职工委员会委员3名。

       工会委员会委员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13名,差额2名。其中设主席1名(由校领导兼任,由校党委委派,经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务副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2名,原则上教学、研究及教学管理部门1名、行政管理部门1名;工会委员会其他成员组成应兼顾教学、教学管理、行政和企业部门人员,委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委员会委员兼任(原则上由财务部门人员兼任),委员2名,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3名,差额1名。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工会副主席兼任,委员2名,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3名,差额1名。

       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是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次工会代表大会代表,有3年以上校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在政治思想上和行动上能够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 关心学校发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政务实,具有较强的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

       3.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作风民主,能够带领广大职工为开放大学的发展建功立业,密切联系群众,群众认可度高。

       4.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奉献,年富力强,敢于担当,任劳任怨,热爱工会工作,积极为教职工办实事。

       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的主要程序

       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要充分发扬民主,提名要自下而上,反复酝酿。具体安排如下:

       1.以各分工会(工会小组)为单位,按照规定的候选人名额,组织工会会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酝酿提名,于3月26日前,将工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大会筹备工作组织组。

       2.学校工会委员会和工会换届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分工会(工会小组)酝酿提名情况,研究提出工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初步人选名单提交校党委审议。

       3.学校党委在工会委员会和工会换届领导小组提交名单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工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校工会将审定后的工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教育部直属机关工会审批。

       各分工会(工会小组)要加强组织,切实做好酝酿推荐工作。要使会员明确工会委员的构成原则、基本条件和酝酿推荐程序。提名要从学校全局和工会工作需要出发。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会员意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工会沟通。

       联 系 人:梅楠

       联系电话:57519504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统计表

                  2.国家开放大学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统计表
 



 国家开放大学党委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