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国家开放大学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校办企业分工会(工会小组):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工会第六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央国家机关工会选举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审议,并报请教育部直属机关工会批准,定于2019年4月下旬召开国家开放大学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和主要任务

       大会主题: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国家开放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工会职能,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学校教育事业,为学校的发展建功立业。

       主要任务:总结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会工作;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工会的主要工作任务;选举产生国家开放大学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国家开放大学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

       三、大会筹备工作

       1.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

       印发《关于成立国家开放大学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的通知》。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杨志坚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刘臣同志,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向虹同志任副组长,副校长鞠传进、李林曙、杨孝堂、林宇和冯立国、王淑娟、郭宏扬、徐明军、李睿卿、张旭红、胡星、刘冰镜、袁亚兴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秘书组、宣传组、会务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

       2.启动大会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

       学校将印发《关于选举出席国家开放大学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根据教育部直属机关工会和学校党委的批复,本次大会正式代表名额不超过100名。代表名额根据各工会小组会员人数,结合会员构成和工作需要,按照具有广泛性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进行分配。

       各分工会(工会小组)选举代表时要按照学校工会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提出的代表资格与条件,组织全体会员充分酝酿和讨论。严格按照代表产生的程序和结构要求,民主选举产生出席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3.启动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的酝酿推荐工作。

       将印发《关于酝酿推荐国家开放大学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按照教育部直属机关工会的批复,国家开放大学第一届工会委员会设委员11名,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13名,差额2名;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委员3名,主任由工会委员会委员兼任,委员2名,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3名,差额1名。女职工委员会设委员3名,主任由工会委员会副主席兼任,2名委员,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3名,差额1名。

       各分工会(工会小组)按照学校工会提出的各委员会组成原则、委员候选人条件和产生的程序,酝酿推荐出各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校工会主席人选除外),学校党委和教育部直属机关工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工会代表大会选举。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工会代表大会,是学校党建工作和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学校落实教育部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分工会(工会小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有针对性地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避免工作简单化,动员全体工会会员尤其是大会代表认真、积极参与其中,确保大会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做好宣传教育。各分工会(工会小组)要组织本部门会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工会会员了解和学习工会相关法律条文,明确工会会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做好大会各项工作。全体工会会员要本着对学校事业和工会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会员的民主权利。

       3.严格组织程序。各分工会(工会小组)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严格按照程序,严肃政治纪律。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和尊重广大工会会员的意见,反复酝酿,保证推荐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代表和候选人预备人选。

       4.确保工作进度。各分工会(工会小组)要注意时间期限,严格按照学校工会规定的时间,安排布置落实相关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与学校工会沟通。



国家开放大学党委

2019年3月14日